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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07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888 号 6 幢 5 层公司会议室。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臻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
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
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合法、
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
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前 3 至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上海
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表决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