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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立)2022-04-28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立)


            本人(姚立)作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董事会
       会议 8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 0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
       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
       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2021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 3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2021 年 4 月 14 日
                     第十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第二届董事会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25 日
                      第十八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同意

                                     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2021 年 10 月 8 日                                                                       同意
                      第十九次会议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次会议

                                     1、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次会议
                                     2、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2021 年 12 月 23 日                                                                    同意
                      第三次会议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审计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
       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认知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
       考核制度进行监督,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切实履行了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多次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现场核
       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同时本人将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提交董事
会的议案;提醒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一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
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2021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21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认真谨慎的工作精神,依照法律法规及
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
司战略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提升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姚立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