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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通讯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文越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讯会议出席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通讯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12人,代表股
份数32,180,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452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717,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919%。
    3、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讯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通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56%;
反对204,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6,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56%;
反对204,1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4%;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88.1102%;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9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88.1102%;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9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88.1102%;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9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4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1102%;反对 204,149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8898%;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同 意 1,512,864 股,占 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88.1102%;反对 204,149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1.8898%;弃权 0
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葛文越、邵蔚、刘峰、申雅维、杨旗、杨昊鹏回避表决,此
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717,013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976,0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56%;
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44%;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12,86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88.1102%;反对 204,1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9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元律师、傅扬远律师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