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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9-2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鑫”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上海凯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2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9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4.43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389,658,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6,736,588.7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2,921,911.26 元。2020 年 9 月 30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581 号《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08,819,071.59 元,其中:2022 年 1-8 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436,533.78 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56,459,886.96 元(包含银行利息收
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4,775,784.06 元,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 7,581,263.2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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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59,758,178.60 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为
     59,758,178.60 元 , 进 行 现 金 管 理 购 买 且 尚 未 到 期 赎 回 的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200,000,000.00 元),高于上述募集资金余额 3,298,291.64 元,差异原因系发行
     费用中有 3,298,291.64 元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其中,原计划拟以募集资金
     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293,396.20 元,剩余 4,895.44 元不再进行置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 3,293,396.20 元尚未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
     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所致。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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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募集资金总投     募集资金投资     已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号                                入金额           净额           金金额
       研发与技术服务一体
1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8,673,363.08   181,326,636.92
       化建设项目
       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
2                              40,000,000.00    40,000,000.00       30,985.86    39,969,014.14
       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114,722.65             0.00
             合计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78,819,071.59   221,295,651.06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原因系利息收入

     114,722.65 元。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原计划通过建设“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实现对销
     售给客户的膜分离系统集成装置之产品性能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在线监测,通过
     后台数据采集及分析,对膜分离系统集成装置进行自动修复,减少人工修复次数;
     对于无法自行修复的装置异常情况,系统可发出分级警报,公司可根据警报级别
     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从而可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
     额为 4,000.00 万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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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10 万元,投资进度
0.08%,主要用于软件投资等,剩余募集资金 4,169.59 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由 5 个子系统工程组成,建设内
容主要包括系统平台建设(含应用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工程建设、数据中心
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改造和资产及运维管理系统工程建设,配置各种仪器设备并
辅以配套设施和安全设施。但近几年,电子信息行业发展较快,行业内已出现专
门提供远程监控平台服务的供应商,公司通过租赁供应商提供的平台,也可实现
该项目原计划的数据采集、视频监控、故障预警等目的,同时大幅缩减了原投资
概算中的硬件购置费、软件购置费和部署测试费。一般提供远程监控平台服务的
供应商所使用的网络会比企业自建网络更安全、稳定性更高,在平台运行方面也
会更加专业,有专人提供 24 小时平台维护服务,可减少企业自身人力、物力的
投入成本。

    鉴于向供应商采购远程监控平台租赁服务的投入金额较原计划大幅缩减,且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建设人员无法按时到项目现场布点,导致该项目建设周
期较预计大幅延长。因此,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经过多方面的评估
后决定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本项
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膜分离集成装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后,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等,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届时,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
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


                                   3
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
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
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4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上海凯鑫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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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荣峰                 陆亚锋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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