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宏)2023-04-26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宏)
            本人(林宏)作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现场出席董事会
       会议 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 4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
       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
       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
       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2022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
       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2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1、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的事前认可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第四次会议
                                    见;                                                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 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4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五次会议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

                                  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2022 年 9 月 23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2 年 10 月 24 日                                                                   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进行监督,听取高级管理人员
       的工作汇报,切实履行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
       公司财务状况,认知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
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采用通讯和现场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核查,
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地
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提交
董事会的议案;提醒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本人一直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及相关制度,注重学习最新修订和颁布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2022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认真谨慎的工作精神,充分发挥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
的义务,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提升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感谢公司管理层对本人 2022 年度独立董
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宏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