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0-11-06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0-001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基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联航
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号)
同意注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52,56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247,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856,475,410.96元。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21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79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以下简称“专户”),并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中国邮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
行直属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哈尔滨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0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元)

                                     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
              65010078801400003129                        280,000,000.00
                                     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


浦发银行哈尔                      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
             65010078801900003130                      100,000,000.00
滨分行                            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



              6501007880150000313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96,284,840.00



邮储银行黑龙                         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
             923008010013356675                                 35,000,000.00
江直属支行                           级项目


工商银行哈尔
             3500050129200073027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6,000,000.00
滨和平支行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475,410.96 元,与截至 2020 年
  10 月 2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的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邮储银行黑龙江直属支
  行和工商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丙方”)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航空复合材料
  零部件生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航
  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
  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
  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
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熙颖、孙鹏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
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
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14 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
失效。
       1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
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2、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
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
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3、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与邮储银行黑龙江直属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与工商银行哈尔滨和平支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