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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0-01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广联航空(西安)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 26,000 万元贷款事项提供不超过 6 年的连带责任保证事
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鞠红兵                  刘东进                 吕淑平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