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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1-084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胡泉、王希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45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1.6410%)的股东胡泉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86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02%)。
     持公司股份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232%)的股东王希江划在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275,000 股(约占贵公司总股本比例0.1308%)。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总   占公司总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数(股)    本的比例

 1                胡泉         董事兼副总经理    3,450,000    1.6410%
            2            王希江              监事会主席      1,100,000     0.5232%

                注:胡泉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持股3,4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410%;王希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持股1,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
           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减持方式                拟减持比例    减持原因
                                                              (股)
                                    参考减持时
                       本公告披露
                                    市场价格决
                       之日起15个
                                    定且锁定期
                       交易日后的
           公司首次                 限(包括延
                       6个月内和/
           公开发行                 长的锁定期 大宗交易、 不超过                      个人资金需
胡泉                   或在本公告                                           0.4102%
           前已发行                 限)届满后2 集中竞价    862,500                   求
                       披露之日起
           的股份                   年内减持
                       3个交易日
                                    的,减持价
                       后的6个月
                                    格将不低于
                       内
                                    发行价
                       本公告披露
           公司首次    之日起15个
                                    参考减持时
           公开发行    交易日后的                大宗交易、 不超过                    个人资金需
王希江                              市场价格决                              0.1308%
           前已发行    6个月内和/                集中竞价   275,000                   求
                                    定
           的股份      或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
               内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
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胡泉(董事兼副总经理)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指复权价格,
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
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4)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本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5)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2、公司股东王希江(监事会主席)承诺:
    (1)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若本人申报离职,
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若本人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票。
    (4)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
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
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胡泉、王希江的本次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胡泉、王希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4、胡泉、王希江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
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