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11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联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有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王增夺先生及其配偶拟以个人名义为公司提供不超过
6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资金流量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刘东进 鞠红兵 吕淑平
2021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