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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2-10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三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广联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
全体监事充分讨论,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    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除被激励对象王梦勋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王增夺先生为父子关系外,激励对象中不含其他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权益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没有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激
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15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56.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 107.1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为 17.24 元/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赵韵                  李宪成                   孙兆君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