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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2-051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653,402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2.6890%)的股东华控科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控宁波)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时间内,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
           5,653,40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890%)。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总数
             序号 股东名称 在公司任职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

               1      华控宁波       无           5,653,402          2.68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减持方式                               减持原因
                                                               (股)      比例
                                     参考减持时
                                     市场价格且
           公司首次      本公告披露 减持价格将
           公开发行      之日起3个   不低于公司 大宗交易、    不超过
华控宁波                                                                 2.6890% 企业资金需求
           前已发行      交易日后的 最近一个会 集中竞价      5,653,402
           的股份        6个月内     计年度经审
                                     计的每股净
                                     资产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
           整。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华控宁波承诺:

                  1. 主动向公司申报本企业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2.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 锁定期满后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声明和承诺
                  (1)   减持前提
               本企业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可以在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届满
           后,视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
                  (2)   减持方式
               本企业将根据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3)   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
               如本企业拟转让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且如果在锁定期
限届满后24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减持价格的下限相应调整。
    (4)   减持程序
    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提前将减持意向及拟减持数量等信息通知公司,由公司及时予以公
告,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股份。
    (5)   约束措施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企业应按照有关监管机关的要求予以纠正。
    4.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
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即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
司股票。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
公司所有。
    (二)承诺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华控宁波的本次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华控宁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4、华控宁波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
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