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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05-26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
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
告[2022]3 号)以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发展目标,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
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2-2024 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以
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并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
亏损;
    2、公司分配当年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以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
    (四)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若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或超过 3,000 万元;②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且公司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
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3、现金分红比例的规定
    在满足前述利润分配政策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利润中可用于分配部分的 20%。公司在实施上述
现金分配利润的同时,可以同时派发红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
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股利分配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并经监事会
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5、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
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将通过多种途
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听取、接受公众投资者
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建议和监督。
    (七)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等事宜,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现
金分红的具体方案,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由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
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
    (八)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决策程序
    1、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如因公司自身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提案时须进行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2、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股东(特别
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
一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进行审议,充分听
取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意见,并经监事会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社会公众股东意
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
    四、本规划的实施
    (一)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二)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