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2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作为广联航
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广联航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 号)核准,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560,000.00 股,每股面
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7.8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39,247,2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856,475,410.96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1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7901 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使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资金额           用进度
                                                         (含存款利息)
        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
  1                                    280,000,000.00       247,988,276.89       88.57%
        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

        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
  2                                    100,000,000.00        95,417,523.79       95.42%
        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

        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
  3                                      35,000,000.00       33,184,796.00       94.81%
        级项目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6,000,000.00       61,359,226.19       92.97%

  5     补充资金项目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100.00%

        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
  6                                      95,000,000.00       95,103,660.62      100.11%
        基地项目一期

  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600,000.00       40,600,000.00      100.00%

                 合计                  856,600,000.00       813,653,483.49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
              募投项目名称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航 空 复 合 材 料 零部 件 生 产 线 扩展 及 技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改项目

航 空 金 属 零 部 件数 控 加 工 中 心扩 能 建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设项目

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受新冠疫情影响,设备运输 受限、交付
周期长,施工安装调试人员不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略有放缓,
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分别进行
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
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联
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后,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
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
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决策,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
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募资的情况、募投项目
的实际资金需求和实际进展期限需求,有利于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公
司生产经营的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
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仅涉及项目时间延长,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及投资总额的
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捷                        王洪亮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