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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2-100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2022年9月5日以专人送达及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6日以
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韵女士主持,应
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监
管规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对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
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需扣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的财务性投资等事项进行
了审慎论证,决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中的发行规模
和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7,979.00万元(含87,979.00万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
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70,000.00万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确定。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7,979.00万元(含87,97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
  1                                                    39,822.00         31,964.00
         项目
  2      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208.00          8,214.00
  3      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          26,729.00         21,407.00
  4      补充流动资金                                  26,394.00         26,394.00
                         合计                         103,153.00         87,979.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
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7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零部件智能制造
  1                                                  39,822.00         31,964.00
       项目

  2    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208.00          8,214.00

  3    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化智能制造项目          26,729.00         21,407.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415.00          8,415.00

                          合计                       85,174.00         7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
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同时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制定
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同时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编制
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等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同时根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编制
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对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鉴于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发行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认真分析
和计算,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更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
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102)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