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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3-036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
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号”文核准,广联航空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承
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3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4,700,000.00元已于2023
年3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
增值税金额7,952,379.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965号),对以
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存储。
       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属
 1                                           39,822.00              31,964.00
           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2        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208.00               8,214.00
         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化
 3                                           26,729.00              21,407.00
               智能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415.00               8,415.00
               合计                          85,174.00              7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
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目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将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按同期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3.65%计算,预计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
547.50 万元/年。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
将及时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
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
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充分保障公司生
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可以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
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活动,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
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
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将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同时,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充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节约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活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此,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广联航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广联航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