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作为广联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广联航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6号)核准,广联航空工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560,000.00股,每股面值
1.00 元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7.8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939,247,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856,475,410.96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年10月21日出
具了天职业字[2020]379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投资建设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
基地项目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
金向子公司实缴出资、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的披露内容,本次募
集资金主要用于“航空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线扩展及技改项目”、“航空金属零部
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
升级建设项目”、“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金额
航空复 合材料 零部 件生 产线扩 展及
1 28,178.00 28,000.00
技改项目
航空金 属零部 件数 控加 工中心 扩能
2 10,075.00 10,000.00
建设项目
3 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3,548.00 3,500.00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634.00 6,600.00
5 补充资金项目 24,000.00 24,000.00
西安航 空产业 加工 制造 基地项 目一
6 37,000.00 9,500.00
期
7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060.00 4,060.00
合计 113,495.00 85,660.00
三、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航
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西安航空产业加
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中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部分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累计投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金额 (含利息收入净额)
(含存款利息)
1 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 10,000.00 9,931.17 153.86
募集资金累计投
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金额 (含利息收入净额)
(含存款利息)
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
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
2 3,500.00 3,434.48 71.68
级项目
3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600.00 6,508.98 193.97
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
4 9,500.00 9,510.37 0.57
基地项目一期
合计 29,600.00 29,385.00 420.08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
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
分募集资金,“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 的节余资金为
153.86 万元;“ 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 的节余资金为 71.68 万元,“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的节余资金为 193.97 万元;“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
基地项目一期”的节余资金为 0.57 万元,以上项目合计节余资金为 420.08 万
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
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影响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资
金状况,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处
理,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420.08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
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
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拟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
序号 开户人 银行账号 开户行名称
目名称
航空金属零部件
广联航空工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 65010078801900003130 数控加工中心扩
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能建设项目
广联航空工业 中国邮储银行哈尔 航空工装生产线
2 923008010013356675
股份有限公司 滨市经纬街支行 技改升级项目
广联航空工业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 研发中心升级建
3 3500050129200073027
股份有限公司 滨和平支行 设项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西安航空产业加
广联航空(西
4 961009010021341042 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工制造基地项目
安)有限公司
市阎良区支行 一期
广联航空工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补充流动资金项
5 65010078801500003132
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目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航
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
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20.08 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日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并注销原募集资金
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认为:公司“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航空工装生
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
造基地项目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可以结项,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航空金属零部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
设项目”、“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
“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达到预期可
使用状态,可以结项。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
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
分募集资金。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本次使用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航空金属零部
件数控加工中心扩能建设项目”、“航空工装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研发
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西安航空产业加工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 王洪亮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