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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联航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900           证券简称:广联航空        公告编号:2023-035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719.7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号”文核准,广联航空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00.00元,扣除应付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荐及
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300,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694,700,000.00元已于
2023年3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保荐
及承销费和其他发行费用总计不含增值税金额7,952,379.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692,047,620.51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
行验资,并于2023年3月29日出具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3)24965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已同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金
 1                                              39,822.00                 31,964.00
        属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2      航天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0,208.00                  8,214.00

        大型复合材料结构件轻量
 3                                              26,729.00                 21,407.00
        化智能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415.00                  8,415.00

                 合计                           85,174.00                 7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
       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发
       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可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目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7,197,022.39元,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金额合计2,509,375.71元(不含税)。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事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0127号),截至2023
       年3 月31 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为
       217,197,022.39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7,197,022.3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置换预
                                     拟使用募
序                       项目总投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先投入自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
号                       资额                    金额               筹资金金
                                     额
                                                                    额

      航空发动机、燃气
 1    轮机金属零部件     39,822.00   31,964.00          14,178.64 14,178.64
      智能制造项目
      航天零部件智能
 2                       10,208.00    8,214.00           5,827.43    5,827.43
      制造项目
      大型复合材料结
 3    构件轻量化智能     26,729.00   21,407.00           1,713.63    1,713.63
      制造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8,415.00    8,415.00                  -           -

     合计                85,174.00   70,000.00          21,719.70 21,719.70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中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5,000,000.00元(不含税)外,
还包括审计与验资费用858,490.56元(不含税)、律师费用800,000.00元(不含税)、
资信评级费用235,849.06元(不含税)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用等其他费用
1,058,039.87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952,379.49元(不含税)。截止2023年3
月31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2,509,375.71元,由募
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情况
     根据《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
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
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217,197,022.39元,以及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509,375.71元(不含税),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
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及
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相关事项,并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0127号),并认为:公司编
制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
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如实反
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
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23)30127号)
   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