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资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2020-11-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募资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胤
时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7 号”《关于同意浙江中胤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53,7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31.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9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7,731.99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57,659.02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董事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金额 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金额 金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20,946.02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
2 10,678.63 10,678.63 10,678.63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 6,000.00
合计 57,659.02 57,659.02 47,731.99
三、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31.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57,659.02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董
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731.9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57,659.02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监
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
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