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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1-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胤时尚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7 号”《关于同意浙江中胤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53,7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31.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9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金额             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金额             金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20,946.02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
2                                           10,678.63             10,678.63          10,678.63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           6,000.00

                合计                        57,659.02             57,659.02          47,731.9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
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的事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
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
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
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需按照相
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
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
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需按照相
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
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
品种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更
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胤时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
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