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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11-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胤
时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7 号”《关于同意浙江中胤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96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53,7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31.9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769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资金分配调整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金额             金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金配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金额             金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20,946.02
        年产200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
2                                                   10,678.63             10,678.63          10,678.63
        建设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6,000.00

                 合计                               57,659.02             57,659.02          47,731.99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
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
的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26.10 万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
先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58 号《关于浙
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其鉴证,
截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币 4,326.1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     预先投入待置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入金额           换金额
    1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0,946.02        1,644.18

    2     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678.63           10,678.63        2,681.9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6,000.00                  -

                           合计:                        57,659.02           47,731.99        4,326.1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如果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
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
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326.10 万元。

   (二)监事会意见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
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4,326.10 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58
号)鉴证,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 4,326.10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未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 6 个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合计人民币 4,326.10 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对公司募投项目预
先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58 号《关于浙
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经其鉴证,
截至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资金为人民币 4,326.10 万元,认
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此次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之金额
数目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胤时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
行了审核,并出具相关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