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16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在查
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
易,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针对
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管理的制度较为完备,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额度不超过 1.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
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
独立董事:
应放天(签字):
陈志刚(签字):
毛毅坚(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