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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2020年度跟踪报告2021-04-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胤时尚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安举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潘志兵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是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
                                                      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
                                                      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
                                                      0;公司在历次会议召开前就有关
                                                      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见,保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荐机构对相关会议文件进行事前
                                                      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公司2020年度上市未满3个
                          项目                                      工作内容
                                                       月,不适用现场检查的相关规定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不适用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不适用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承诺函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函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书                  是                    不适用
9、关于实际控制人亲属股票锁定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动
                                                1)2020年4月21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0]63号),因本公司管理11只私募资管
                                           计划,投资于同一资产的资金均超过该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净值的25%,违反了相关规定。基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于此,对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施。
况                                              2)2020年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向本公
                                           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0]67号),
                                           因本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
                                           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违反了相关规定,中国
                                           证监会决定对本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
                                           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