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0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在查
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温州华胤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事宜。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应放天(签字):
陈志刚(签字):
毛毅坚(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