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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泽源优美利量化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2021-09-02  

                        证券代码:300901           证券简称:中胤时尚          公告编号:2020-045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泽源
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况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提升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与深圳前海泽源私募
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补充协议》,公司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二)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投资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深圳前海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275203N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5 年 11 月 11 日
    4、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基金业协会登记编码:P1066466
    (二)基金托管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1703453H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成立时间:2005 年 11 月 02 日
    4、注册资本:775669.4797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6、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
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
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
    (三)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投资者创造稳
健的收益和回报。
    (四)投资范围:
    1、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不含新三板)、CDR、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国内
投资者可以投资的中国香港联交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交易所证券(包括但不限
于港股通、债券通、沪伦通等,以实际开通的业务名称为准)、公募证券投资基
金(包括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封闭式基
金、开放式基金、分级基金等)、债券及各种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分
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同业存单、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现金管理类资产管理计划等)、正回购和逆回购、
融资融券、转融通、期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等)、场内期权(包
括但不限于个股期权、ETF 期权、商品期权等)、权证;
    2、私募金融产品: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
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
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发行的并且有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
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含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如投资信托计
划、资管计划和私募基金时,仅限于通过认购、申购方式参与,且不得参与前述
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份额的进取级或劣后级
份额。
    (五)存续期限:15 年,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提前终止本基
金。
    (六)收益分配:
    1、 基金利润的构成: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
    2、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
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资产负债表中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3、收益分配原则: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
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3)收益分配的基准日为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截止日。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在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标准
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分配收益,并在符合本
合同约定标准的前提下决定具体分配额度。
    4、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通知: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至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
方式等内容。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告
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七)基金份额的认购:投资者在募集期限的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
民币(不含认购费用,本合同“募集对象”中的“特殊合格投资者”可不受此限),
并可多次认购,每次追加认购金额应不低于 1 万元人民币。
    (八)基金编号:SJJ624
    (九)赎回机制:
    1、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份额确认事宜,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合同的规定通知暂停申购、赎回
的除外。基金投资者拟在当期开放日(T 日,含临时开放日)申购或赎回基金份
额的,应在当期开放日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以各
销售机构具体通知为准。
    2、本基金的封闭期:无。
    3、本基金的开放日:本基金开放日为自基金成立后每自然月(不含基金成
立当月)的 1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本基金的临时开放日: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自主设立临时开放日,
临时开放日允许申购和赎回。管理人须在临时开放日前及时通过邮件、短信等约
定方式提前通知投资者。基金托管人和运营服务机构不审核、不监督基金管理人
是否通知投资者以及是否以约定方式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通知投资者临时开
放日事宜。
    (十)基金的费用:
    1、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 0.15%,以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提。
    2、基金的年托管费率为 0.05%,以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提。
    3、基金的年服务费率为 0.05%,以前一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提。
    (十一)业绩报酬:基金业绩报酬提取比例为 20%。业绩报酬从投资者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资金、分红资金或清算资产中扣除。业绩报酬以赎回份额的增值
部分(包含收益分配部分和净值增长部分)为计提基准。
    (十二)会计政策:
    1、本基金的主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
    2、本基金财产的会计年度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计账本位币为人民币,计账单位为元。
    4、基金财产的会计核算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执行。
    5、本基金应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运营服务机构应
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
    6、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运营服务机构)应定期与基金托管人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因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运营服务机构)未
按合同约定履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义务等客观因素,导致基金管理人(或其委
托的运营服务机构)未按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或基金托管人无法按时进行相
应复核的,托管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影响。
    7、基金管理人委托运营服务机构办理前述会计核算、估值核对等事项的,
由基金管理人就运营服务机构履行该等事项的情况向基金投资者和基金托管人
承担责任,基金管理人依法应承担的职责不因委托其他机构办理而免除。
    (十三)基金的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本基金募集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申请办
理本基金备案手续。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通过网站
(www.amac.org.cn)
    公示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本基金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基
金管理人应确保向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同与托管人、投资者签
署的版本完全一致,否则应承担因此引发的全部后果。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不在本基金中任职。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财业务,能更好的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及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同时,期望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
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可能会因市场波动较大从而对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公司通过建立投资
制度,明确投资管理规范和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
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防范、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 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补充协议;
    6. 关于泽源优美利量化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