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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6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持续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
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和
必要的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其信
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提供了合理的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胤
设计有限公司、杭州中胤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足裳(上海)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浙江中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新疆中胤鞋业有限公司、
和田县中胤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温州乐赛展览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要业务包括对职能部门的控制,对外投资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资产管理、设计研发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信息与沟通。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未能准确把握、跟随流行趋势变化的设计风险,对外协厂
商的管理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汇率变化导致汇兑损益风险等。
    同时,公司通过制度流程梳理、内部审计监督等方式,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设
计及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并持续不断改进。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及公司制定的《研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
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
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
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持续不断的改进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额大于或等于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潜在错报额小于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大于或等于 2.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额小于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④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性三种类型审计报告;
                ⑤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大缺陷。
                ①公司员工多次发生或涉及舞弊事件并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以上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公司财务段表编制不完全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坡露要求,导致出现错报;
                ④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重要缺陷
                0.5%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②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严重不合理导效重大失误;
                ③重要业务长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未能识别该缺陷;
                ⑤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大缺陷。
                ①公司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较大失误;
                ②重要业务制度设计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且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
重要缺陷
                改;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非财务限告存在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未能识别该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董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
相适应,后续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促进公司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