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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2-08-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
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胤
时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7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760万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4,838.40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9.61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731.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1日到位,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由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69号《验资报告》。

      由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731.99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57,659.02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
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配置金额
      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
 1                                          10,678.63         10,678.63          10,678.63
      设项目
 2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26,873.05          20,946.0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6,000.00
                      合计                  57,659.02         57,659.02          47,731.99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用于“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中的 4,500 万元募集资金调整为用于“年
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
 序                                                         变更投入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集资金配
 号                                                       募集资金金额         金配置金额
                                            置金额
      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
 1                                          10,678.63        +4,500.00           15,178.63
      设项目
 2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0,946.02         -4,500.00          16,446.02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       10,107.34
 4    补充营运资金                           6,000.00                    -        6,000.00
                      合计                  47,731.99                    -       47,731.99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募集资金 19,286.38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0,333.71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投资总额       资总额             金金额
      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
 1                                            10,678.63      15,178.63           10,439.55
      项目
 2    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26,873.05      16,446.02            2,786.83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107.34      10,107.34               6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6,000.00            6,000.00
                       合计                   57,659.02      47,731.99           19,286.38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由于受疫情影响,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
控措施,物流及人员流动受一定影响,导致该项目房屋主体已经竣工,但尚处于
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同时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延缓,致使项目进度无
法到达预定状态。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年产 200 万双鞋履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二)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
地点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温州、上海、东
莞、杭州、成都五地设立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其中温州、东莞、成都主要以
鞋履设计为主,杭州、上海主要以图案设计为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和
各省市政府均出台相应的防疫防控政策和措施,省际人流、物流受到较大限制,
当期情况下跨省展开项目选址、建设面临较大挑战。
    结合新冠疫情防控现状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更好的控制募集资金的投
资风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设
计、展示、营销中心项目”现调整为在温州、杭州设立设计、展示、营销中心,
其中温州主要以鞋履设计为主,杭州以图案设计为主。后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
需要并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在其他地方实施建设设计、展示、
营销中心。
    公司计划通过在产业发展优势地及时尚潮流聚集地建设设计、展示、营销中
心,作为公司主要产品及价值输出口及业务营销平台。根据相关信息,杭州未来
科技城将围绕电子商务、互联网等主导产业,集聚丰富的电商、仓储物流、直播
等产业资源,具有较为明显的产业集群效应。为能够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有效推动公司自身业务的长远发展,公司对建设地点
的区位优势、房屋类型和结构、价格等进行了多次对比论证后,拟在杭州未来科
技城区域内购买办公楼,用于杭州地区设计、展示、营销中心的建设。由于意向
购买的房产将于 2024 年 3 月完成交付,故决定将“设计、展示、营销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同时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变更投入             调整后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结构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结构
               办公楼购置            7,400.00        +4,200.00          11,600.00
               土建工程及装修        5,570.00        -2,140.00           3,430.00

设计、展示、   设备购置及安装        1,050.85        -1,050.85                    -
营销中心建设   人员费用              1,070.00          -570.00            500.00
    项目       基本预备费                   -                  -                  -
               铺底流动资金          1,355.17          -439.15            916.02
                    合计            16,446.02                  -        16,446.02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
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优化调整内部结构及变更实施地
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
变更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募
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
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优化调整内部结构及变更实
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
施地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
地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
期限、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
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变更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