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9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已就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
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
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的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员工的凝聚
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保障
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的审
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2022 年第
三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应放天(签字):


陈志刚(签字):


毛毅坚(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