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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胤时尚: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胤时尚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中胤时尚《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重要客户、外部审计机构等
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
规章制度、对公司展开定期现场检查及持续督导培训、对银行及重要客户寄送询
证函等方式,从中胤时尚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在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持续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建立起一套比较完
整、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和
必要的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报告及其信
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提供了合理的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胤
设计有限公司、杭州中胤创意设计有限公司、足裳(上海)品牌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中胤鞋服有限公司、浙江中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中胤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新疆中胤鞋业有限公司、和田县中胤设计有限公司、浙江中
胤文创科技有限公司、温州乐赛展览有限公司、温岭中胤设计有限公司、温州胤
如遥望科技有限公司、温州中胤朋如设计有限公司、温州凡圣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
要业务包括对职能部门的控制、对外投资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货币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资产管理、设计研发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及信息与沟通;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未能准确把握、跟随流行趋势变化的设计风险、对外协厂
商的管理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风险、汇率变化导致的汇兑损益风险等。
    同时,公司通过制度流程梳理、内部审计监督等方式,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设
计及运行效率和效果进行独立评价,并持续不断改进。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及公司制定的《研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付
账款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货
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不断的改进和优化,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额大于或等于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潜在错报额小于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5%,大于或等于 2.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额小于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的 2.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大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④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之外的其他三种类型非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⑤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大缺陷。
                   ①公司员工多次发生或涉及舞弊事件并给公司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
                   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以上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公司财务报表编制不完全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披露要求,导致出现错报;
                   ④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出现重要错报需要追溯调整。
 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其他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0.5%
 一般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性标准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②公司重大决策缺乏决策程序或程序严重不合理导效重大失误;
                 ③重要业务长期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大缺陷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未能识别该缺陷;
                 ⑤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重大缺陷。
                 ①公司重大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导致较大失误;
                 ②重要业务制度设计不合理或执行不到位且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
 重要缺陷
                 改;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非财务报告存在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未能识别该缺陷。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非财务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董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保荐机构对中胤时尚《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中胤时尚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
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胡安举                 潘志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