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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
超过4.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3 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1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3.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2,886,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税)人民币 61,231,689.1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654,310.87 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11月2日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75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
          江西科翔印制电路板及半导体建设
   1                                        742,883,000.00      501,654,310.87
          项目(一期)
                   合计                     742,883,000.00      501,654,310.87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仅限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

    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
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
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
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
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
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
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核查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
金不超过4.9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4.9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4.9亿元(含
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核。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申港证券”)作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4.9亿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科翔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