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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5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 9 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郑晓蓉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0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 120,628,3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2,337,694 股的 69.9953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30,478,6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854 %。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86,850,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57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
份数 16,0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42 %。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33,777,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997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14,478,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013 %。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6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5%。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6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5%。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6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5%。
   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27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9%。

   2.5 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6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5%。

   2.6 限售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27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9%。
   2.7 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27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9%。

   2.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6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5%。

   2.9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9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3278%;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59%。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0%;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6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3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1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1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1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1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393%;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345%。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1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9%;弃权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364,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9.6263%;反对 11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0.3717%;弃权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累积

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0,514,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056%;反对 1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弃权 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婷婷、程筱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
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