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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的规定,作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
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全资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过 31.55 亿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24,097.15
万元,均为向全资子(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01%。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
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张   瑾                  陈   曦




                 陆继强                   刘胜洪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