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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3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数量为
53,387,06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9782%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
月。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3 号)同意注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100,000 股, 并于
2020 年11月 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129,237,694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72,337,694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 43,100,000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9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 129,237,694 股,占发行
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4.991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数量
为 53,387,06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9782%,将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的陈焕先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申
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董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违反上述承诺。

       股东张新华及其关联方珠海市神之华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焕先的持股意
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在不违反在科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前提
下,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科翔股份股份的,减持股份时将提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截至申请解除限
售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的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
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53,387,06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9782% ,解除
限售股东数量为 12 户,将于 2021 年 11 月5 日(星期五)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持有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质押、冻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件股份总股数      除限售数量     结情况
 1                 张新华                 9,072,206          9,072,206           否        -

 2                 陈焕先                 6,927,866          6,927,866           否       注1
    共青城银泰嘉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3                                        6,250,000          6,250,000           否        -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科翔富发电子合伙企业
  4                                       6,000,000          6,000,000           否        -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科翔富昌电子合伙企业
  5                                       5,000,000          5,000,000           否        -
              (有限合伙)
    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6 合伙)-平潭立涌股权投资合伙企        4,536,103          4,536,103           否        -
    业(有限合伙)
    大唐汇金(苏州)产业投资基金合
  7                                       3,394,654          3,394,654           否        -
          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神之华一期投资中心(有限
  8                                       3,298,984          3,298,984           否        -
                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
  9   圳市勤道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3,134,034          3,134,034           否        -
              (有限合伙)
      杭州沨行愿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                                       2,474,238          2,474,238           否        -
              (有限合伙)
    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有
 11                                       1,649,492          1,649,492           否        -
                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
 12 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1,649,492          1,649,492           否        -
                合伙)
                  合计                   53,387,069          53,387,069               -

     注1:股东陈焕先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做出的承诺,在其限售股份上市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
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
                                                  增+/减-
  一、限售流通股/
                    129,237,694    74.9910   -48,191,169   81,046,525    47.0277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    129,237,694    74.9910   -53,387,069   75,850,625    44.0128
  售股

 高管锁定股             0             0       +5,195,900    5,195,900     3.0150

  二、无限售条件    43,100,000     25.0090   +48,191,169   91,291,169    52.9723
  流通股

  三、总股本        172,337,694   100.0000        0        172,337,694   100.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翔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
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
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科翔股份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翔股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
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