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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11-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作为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科翔股份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100,000股,并于2020年1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29,237,694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72,337,694股。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43,100,000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90%,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129,237,69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4.991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锁定期为12
个月,数量为53,387,06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9782%,将于2021年11月5日起
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
量变动的情况。


                                   1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
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的陈焕先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董事不因自身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违反
上述承诺。

    股东张新华及其关联方珠海市神之华一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焕先的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在不违反在科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
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本企业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科翔股份股份的,
减持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的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
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
规担保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2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53,387,06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0.9782%,
解除限售股东数量为12户,将于2021年11月5日(星期五)起上市流通。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持有限售条   本次申请解    质押、冻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件股份总股数   除限售数量      结情况
 1               张新华                 9,072,206     9,072,206       否        -
 2               陈焕先                 6,927,866     6,927,866       否       注1
       共青城银泰嘉杬投资管理合伙企
 3                                      6,250,000     6,250,000       否        -
             业(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科翔富发电子合伙企业
 4                                      6,000,000     6,000,000       否        -
               (有限合伙)
       珠海横琴科翔富昌电子合伙企业
 5                                      5,000,000     5,000,000       否        -
               (有限合伙)
   上海立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6 限合伙)-平潭立涌股权投资合         4,536,103     4,536,103       否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唐汇金(苏州)产业投资基金
 7                                      3,394,654     3,394,654       否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市神之华一期投资中心(有
 8                                      3,298,984     3,298,984       否        -
                 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 深圳市勤道成长五号投资合伙企         3,134,034     3,134,034       否        -
         业(有限合伙)
       杭州沨行愿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0                                     2,474,238     2,474,238       否        -
               (有限合伙)
        萍乡市勤道汇盛股权投资基金
 11                                     1,649,492     1,649,492       否        -
              (有限合伙)
       深圳市勤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勤道聚鑫投资合伙企业     1,649,492     1,649,492       否        -
               (有限合伙)
                合计                   53,387,069    53,387,069            -
    注1:股东陈焕先为公司现任董事,根据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在其限售股份上市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
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


                                           3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五、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
                                                      增+/减-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
                      129,237,694        74.9910   -48,191,169   81,046,525        47.0277
          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29,237,694       74.9910   -53,387,069   75,850,625        44.0128
     高管锁定股            0               0        +5,195,900    5,195,900         3.01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100,000        25.0090   +48,191,169   91,291,169        52.9723
     三、总股本        172,337,694   100.0000           0        172,337,694       100.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持续督导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科翔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
  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
  核查意见出具日,科翔股份对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本持续督导机构对科翔股份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超                张开军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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