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29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
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454,1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
对外担保余额为 56,954.35 万元,均为对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或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7.25%。除上述担
保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孙)公
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科翔使用不超过 1.40 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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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张 瑾 陈 曦
陆继强 赵玉洁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