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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
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后提
出的,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
关部门进行沟通,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比较健全的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实际工作需要;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事项的法定程序,并及
时、准确、完整的向广大投资者披露详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公司对外
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意见: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05,537.61 万
元,均为 2022 年及之前年度为子(孙)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61%。上述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担保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因此,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
风险,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察了公司
所在地区及所属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
远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
将董事薪酬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年度为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等服务中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
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审计质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
们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
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科翔使用不超过 14.50 亿元(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5.50 亿元,自有资
金不超过 9.00 亿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追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科翔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超额使用 49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追认。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张   瑾                  陈   曦




                 陆继强                   赵玉洁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