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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3年4月22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
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
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9人,注册会计师共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4,763.86万
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075.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7,476.3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5家,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370.8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
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科翔股份同行业客户共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
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
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红艳女士,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巧燕女士, 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2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德伟先生,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
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
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
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
等服务中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
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和审计质量,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
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
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
式。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