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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1  

                        证券代码:300907           证券简称:康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
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
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
日以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江建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为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菲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董事江建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长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 建 平 先 生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选举董事夏宇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夏 宇 华 女 士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柳世平女士、委员夏宇华女士、委员陈
菲女士。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曲凯先生、委员江建平先生、委
员柳世平女士。
    (3)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江建平先生、委员江迎东先生、委员陈
菲女士。
    (4)提名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陈菲女士、委员江建平先生、委员曲凯
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4)。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江迎东先
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江迎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冯湘联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冯湘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并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窦蔷彬先
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同时,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郭洁女士任期届满,届满后
郭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
对郭洁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公司目前尚未聘任董事会
秘书,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在公司聘任新
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财务总监窦蔷彬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窦蔷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许伟先生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许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1、江迎东先生简历
    199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担任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
董事;2016 年至今,担任康平科技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康平科技董
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迎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江建平先生与夏宇华女
士之子。江建平先生和夏宇华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苏康平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康平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康平投资为江建平先生和夏宇华女士夫
妇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江迎东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江迎东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冯湘联先生简历
    196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 年 2
月至 2011 年 2 月,担任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担任方圆化纤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江苏振翔车辆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康平科技财务总监;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
康平科技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康平科技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湘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冯湘联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窦蔷彬先生简历
    198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5 月
至 2007 年 5 月,担任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总账会计;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担任滨特尔水处理(苏州)有限公司总账会计;2008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担任北美联通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财务经
理;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3 月,担任威特电梯部件(苏州)有限公司财务计
划及分析经理;2019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财务经理;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康平科技财务
总监;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康平科技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蔷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目录查询,窦蔷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许伟先生简历
    1991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5 月,担任
苏州安融车业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专员;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康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投资主管;2019 年 8 月至
今,担任康平科技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
录查询,许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