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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2020-12-31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康平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尽
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
号)文件批复,康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4.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3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5,139.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0.3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NJAA20005)。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
民币 30,04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0.35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的差额部分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与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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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金额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                                                         30,000.00           30,000.00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合计                                  34,500.00           34,500.00

       由于本次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0.35 万元,少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34,500.00 万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募
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
 1       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电动工            30,000.00       30,000.00         24,680.35
         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4,500.00
                 合计                            34,500.00       34,500.00         29,180.35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独立董事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本次公司对部分募投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
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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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及期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
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
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及后续跟踪。

    5、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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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收益,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
也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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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更好的保障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康平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此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及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
机构对康平科技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事项无异议。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康平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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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康平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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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贾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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