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康平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康平科 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 号)文件批复,康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4.3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32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人民币 5,139.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0.3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NJAA20005)。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向全资子公 1 核查意见 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原用于上述项目的部 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11,628 万元(1,800 万美元,以最终实际汇率确定的金额为准) 通过路径公司香港康平合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平科技(越南)有限 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动工具 6 万台项目”。 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金额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苏州迎东电动工 1 30,000.00 13,052.35 万台、电动工具整机 60 具有限公司 万台项目 康平科技(苏州)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美元 1,800万美元 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 康平科技(越南) 3 (折合人民币约 (折合人民币约 动工具 6 万台项目 有限公司 11,628 万) 11,628万) 合 计 46,128.00 29,180.35 注1: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2:上表中美元兑人民币采用的测算汇率为1:6.46,实际汇率以最终汇款时为准; 注3:根据实际汇率,上表中变更后的投资总额及项目1和3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作 相应调整。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拟变更项目名称: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 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 2、变更项目涉及的总金额及其占总筹资额的比例:人民币 13,052.35 万元, 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44.73%; 3、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4、新项目名称及拟投入金额: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9,378.0 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3,052.35 万 元。 2 核查意见 5、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履行的报批或备案程序:新项目投资相关备案和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 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及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沪大道北、汾杨路西地 块,项目总投资额为 30,000.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052.35 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迎东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该项目建设期拟定 为 1 年,计算期 11 年,其中计算期第 1 年为建设期,计算期第 2 至 11 年为营运 期,计算期第 2 年投产,计算期第 6 年达产,预计建成完全达产后可新增年均营 业收入 59,700.00 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 5,490.70 万元。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 益率为 14.7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96 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该项 目建设用地已取得“苏(2019)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 9031077 号”不动产权 证。 截至目前,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年产电动工具、家 用电器及汽车配件 苏州迎东电动 1 电机 1200 万台、电 30,000.00 13,052.35 0.00 工具有限公司 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 项目 康平科技(苏 2 补充流动资金 州)股份有限 4,500.00 4,500.00 4,500.00 公司 年产电机 320 万台、 1,800 万美元 1,800万美元 康平科技(越 3 电动工具 6 万台项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0.00 南)有限公司 目 约 11,628 万) 约11,628万) 合 计 46,128.00 29,180.35 4,500.00 注1: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3 核查意见 注2:上表中美元兑人民币采用的测算汇率为1:6.46,实际汇率以最终汇款时为准; 注3:根据实际汇率,上表中变更后的投资总额及项目1和3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作 相应调整。 截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986.95 万元, 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拟终止“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电动工 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并将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电动工具、家 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号 变更前 变更后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苏州迎东电动工 1 30,000.00 13,052.35 -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 具有限公司 机 60 万台项目 康平科技(苏州)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4,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1,800万美元 1,800万美元 1,800万美元 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 康平科技(越南) 3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动工具 6 万台项目 有限公司 约11,628万) 约11,628万) 约11,628万)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深圳艾史比特电 4 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9,378.00 - 13,052.35 机有限公司 1000 万台项目 合 计 65,506.00 29,180.35 29,180.35 注 1: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 注 2:上表中美元兑人民币采用的测算汇率为 1:6.46,实际汇率以最终汇款时为准; 注 3:根据实际汇率,上表中变更后的投资总额及项目 3 和 4 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将 作相应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通苏嘉甬铁路(南通至苏州至嘉兴至宁波铁路)路线规划可能会对公司 用以实施“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的项目用地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 展,同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及政策环境,经过审慎分析,公司拟终 4 核查意见 止“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 项目”,并将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 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变。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 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史比特”) 3、项目实施方式:通过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艾史比特增资 4、项目实施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潼湖智能制造产业园 5、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购置总建筑面积 26,233.56 平方米厂房及各类生产 及辅助设备 74 台(套),达产年形成年产电机 1000 万台的生产能力 6、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约 1 年 7、项目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19,378.0 万元,包含工程费用 8,289.0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0,867.2 万元及预备费 221.8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 投入 13,052.35 万元,剩余部分由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投入。 (二)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艾史比特电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85506472 3、成立日期:2008 年 8 月 22 日 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 园厂房六 5 层、厂房六 3 层、厂房五 1 层 5 核查意见 5、法定代表人:江迎东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动工具、电机及其配件的研发和销售,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 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电动工具、电机及 其配件生产。 9、股权结构:公司 100%控股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33,212.49 26,297.48 净资产 9,664.32 10,021.45 项目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2020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641.16 30,870.44 净利润 642.88 2,284.87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长期以来,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往往采用一定规模自产配套电机结合大量外部 采购的模式以满足自身生产需求。然而,随着电动工具行业的持续发展,终端客 户的需求量不断增长,专业化分工的不断深化,向供货稳定、产品质优的专业化 电机制造商采购电机及其他重要零部件已经成为电动工具生产企业的经营趋势, 此为电动工具行业上游独立专业的电机生产企业不断承接电动工具生产企业大 量的外部采购需求创造了契机。同时,根据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的深 入实施“制造强国”的战略,未来需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 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培 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先进电力装备、工程机械、高端数控机床等 6 核查意见 产业创新发展。在此背景下,公司提出实施“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 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充分利用所在地的资源 优势,可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于广东省惠州市潼湖智能制造产业园,该产业园汇集了较多国际 知名的机械制造业厂商,包括终端产品制造商,也包括零配件及辅料制造商,产 业发展和配套设施较为成熟。同时,该产业园坐落于致力于打造广东省高端创新 要素聚集区及大珠三角融合发展先行区的广东省惠州市潼湖生态智慧区内,该智 慧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有利于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坐落于深圳的全资子公司艾史比特,近些年来,随着 艾史比特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产能已不能完全满足其业务拓展需求,从而 使得艾史比特的业务扩张规模受到一定约束,不能及时高效的满足客户的需求。 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扩大艾史比特的生产规模,提高经营效益,从而提升公 司整体的竞争力。 本项目的实施地点选址充分考虑了艾史比特与主要客户之间的距离,进一步 缩短艾史比特与主要客户之间的距离能够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同时,也能够进一 步提高客户服务效率和质量。 3、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为 1 年,计算期 11 年,其中计算期第 1 年为建设期,第 2 至 11 年为经营期。 本项目于计算期第 2 年投产,计算期第 4 年达产,预计完全达产后可新增年 均营业收入 29,121.6 万元,新增年均净利润 2,695.2 万元。本项目所得税后财务 内部收益率为 14.86%、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6.43 年(含建设期),具有良好的经 济效益。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凭借多年的发展,逐步在电动工具行业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形成了 7 核查意见 品牌效应,但是随着一些具有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不断涌现,公司如果不能继续保 持在技术开发、产品质量等方面已有的优势,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形势,将 存在市场份额、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提高生产 工艺和产品质量,同时不断生产开发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新产品,积极开拓电机 新的应用领域,深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尽管公司已对该项 目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但是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达产后也需 要一定周期消化后才能实现盈利,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影响,可能会 导致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持续关注市场和行业的发 展情况,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优化治理结构及运作体系,将该风险的不利影 响降到最低。 尽管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国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纵观全球,疫情尚 在蔓延,这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和国际经济的不确定。当前,上述情况尚未对公司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是仍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 性。为此,公司会密切关注国内及国际疫情走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 控工作,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合作。 本次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可能还会受到宏观经济及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如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目投资预期可能无法实现。为此,公司将积极 关注相关政策及环境的变化,充分把握市场机遇,提高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及竞争 力,以增强风险应对能力。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项目投资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电动工具、家用 电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机 60 万台项目”,并将用于该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 8 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率,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康平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原募投项目实施 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当前的市场及政策环境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康平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无异议。 9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贾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