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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4-02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平科
技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5 月 12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
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1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单日最              是否超过获批
 交易类型      币种    获批的额度                    期末余额
                                        高余额                      额度
远期结售汇     美元     20,000.00    600.00 万美元     0.00         否
   合计         -       20,000.00    600.00 万美元     0.00          -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
易,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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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
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
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分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
期结售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
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
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尽量将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
围内;


    4、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
操作策略,最大限度的降低汇兑损失。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仅开展了远期结售汇业务,未进行证券投资。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用于开展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公司已制定《金
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相关交易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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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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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贾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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