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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跟踪报告2023-04-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平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士杰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鹏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①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文件一致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
                                              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原到期之日(2022
                                              年 4 月 7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即至 2023
                                              年 4 月 7 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
                                              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②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

                                              1
                 项目                                     工作内容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
                                         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且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
                                         效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③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电动
                                         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艾史比特变更为广东艾
                                         史比特;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潼湖智能制
                                         造产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
                                         道铁门扇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其他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现场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披露情况一
                                         致,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
                                         动工具 6 万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
                                         影响,导致实施进度较已披露情况有所滞后。
                                         后续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督促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完成募
                                         投项目实施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

                                         2
                    项目                                       工作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3 年 3 月 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全面注册制改革的相关
                                           内容,并结合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全面注册制下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进行讲解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
                               披露情况一致,但公司募投项目     保荐人将持续关注公司
                               “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动工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6 万台”受宏观经济、市场环境     公司按照计划使用募集
                               等因素影响,导致实施进度较已     资金,完成募投项目实施
                                     披露情况有所滞后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
                                               是否履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行承诺
1.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信息披露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房屋租赁备案问题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
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贾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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