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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5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
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从实际情况出发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和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
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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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目前
的实际情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
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
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能够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足
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充分
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能够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有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
       八、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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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法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5,000.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3%;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
额为 1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03%。上述担保均为
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严格限
制占用公司资金,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陈菲、曲凯、柳世平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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