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5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仲景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违规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的原则,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除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
告期内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2、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中义、张德芬、叶建华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