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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仲景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11-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仲景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慎核查,就仲景食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75,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2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自上市之日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
分配或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
    1、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明黎、张明华、杨丽、贾雨明、
郭建伟、张永安、王文韬、李长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2、在公司担任监事的股东摆向荣、孙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
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担任公司的监事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
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3、股东兰易侠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王文韬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王文韬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在王文韬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人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股东李定伟、章运典、杨青、马玉华、张建军、石明泽、刘红玉、全国
 沛、陈清栓、李小合、屈云鹏、李曼、崔新国、张淼、杨文泰、赵建龙、魏新泉、
 李春霞、郝荣彬、孙红磊、李欣、袁兰涛、张家瑜、关金海、王文俊、孙晨、薛
 丽侠、段慧钢、谭永峰、庞博、郭玉红、赵春侠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
 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9,0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07%,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3,50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43 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流通数量(股)
 1     杨丽         1,500,000        1,500,000        375,000       注1
 2   郭建伟         1,000,000        1,000,000        250,000       注1
 3   李明黎          750,000          750,000         187,500       注1
 4   张明华          750,000          750,000         187,500       注1
 5   摆向荣          750,000          750,000         187,500       注1
 6   李定伟          750,000          750,000         750,000
 7   章运典          750,000          750,000         750,000
 8       杨青    750,000            750,000          750,000
 9     张永安    750,000            750,000          187,500          注1
10     马玉华    750,000            750,000          750,000
11     张建军    750,000            750,000          750,000
12       孙伟    750,000            750,000          187,500          注1
13     石明泽    750,000            750,000          750,000
14     刘红玉    750,000            750,000          750,000
15     全国沛    750,000            750,000          750,000
16     陈清栓    635,000            635,000          635,000
17     贾雨明    500,000            500,000          125,000          注1
18     李小合    500,000            500,000          500,000
19     屈云鹏    425,000            425,000          425,000
20       李曼    350,000            350,000          350,000
21     崔新国    250,000            250,000          250,000
22       张淼    250,000            250,000          250,000
23     杨文泰    250,000            250,000          250,000
24     赵建龙    250,000            250,000          250,000
25     魏新泉    250,000            250,000          250,000
26     李春霞    250,000            250,000          250,000
27     郝荣彬    250,000            250,000          250,000
28     孙红磊    250,000            250,000          250,000
29       李欣    250,000            250,000          250,000
30     袁兰涛    250,000            250,000          250,000
31     王文韬    250,000            250,000           62,500          注1
32     兰易侠    250,000            250,000           62,500          注2
33     李长春    175,000            175,000           43,750          注1
34     张家瑜    150,000            150,000          150,000
35     关金海    150,000            150,000          150,000
36     王文俊    150,000            150,000          150,000
37       孙晨    125,000            125,000          125,000
38     薛丽侠    125,000            125,000          125,000
39     段慧钢    125,000            125,000          125,000
40     谭永峰    110,000            110,000          110,000
41       庞博    100,000            100,000          100,000
42     郭玉红    100,000            100,000          100,000
43     赵春侠    100,000            100,000          100,000
     合计       19,070,000         19,070,000       13,501,250
    注 1:根据相关规定及承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丽、董事兼副总经理贾雨明、
董事李明黎、董事张明华、监事会主席摆向荣、监事孙伟、副总经理郭建伟、副总经理
张永安、副总经理王文韬、副总经理李长春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注 2:股东兰易侠承诺:在王文韬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00     75.00   -13,688,750     61,311,250    61.31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00   -19,070,000     55,930,000    55.93
      高管锁定股               -        -    +5,381,250       5,381,250     5.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00    25.00    +13,688,750     38,688,750    38.69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00                   100,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
 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