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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仲景食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22-04-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仲景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7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3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8,075.3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274.6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的金额为人民币 42,074.6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 90066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925.00 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
金置换出具了编号为“中天运[2020]核字第 90535 号”的《关于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原
募投项目“年产 3000 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目”调整为“年产 6000 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
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河南省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 211 号”变更为“河南省西峡县创
业大道西侧、果香路东侧”,建设周期由 2 年变更为 2.5 年,投资总额 13,600.00 万
元变更为 20,554.52 万元;同意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
司”变更为“公司、郑州仲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 15,000.00 万元变更为
24,650.00 万元。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600.00 万元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经上述调整及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状态日期
   1     年产 6000 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目              20,554.52      2023 年 5 月 31 日
   2     年产 1200 吨调味配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0,6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4,650.00      2023 年 11 月 30 日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
                      合计                           65,804.5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情况
    (一)年产 1200 吨调味配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为了更好地实施募投项目和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本着高标准的设计建造原则,
公司对该项目的规划建设方案、产线布局、设备选型等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优化,
再加上近两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截至目前,
该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超临界萃取设备已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本着谨慎经
营并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如下调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1200 吨调味配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年产 6000 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目
    年产 6000 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创业大道
西侧、果香路东侧,受南阳恐龙蛋化石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政策的影响,该项
目约 55 亩的用地报批较预期延长,工程开工时间相应顺延。截至目前,该项目已
取得约 50 亩的工业用地,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已完成,本着谨慎经营并对投资者负
责的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做如下调整: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年产 6000 万瓶调味酱生产线项目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5 年 5 月 31 日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
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管
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
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延后,
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