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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仲景食品: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12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中义)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
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参与表决或
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
人列席了 3 次。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参会前认真审阅
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
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本人专业知识,发表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1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1 年 2 月 5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1 年 4 月 6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购买房产暨关联交
易、会计政策变更、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
相关条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了解,重
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与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
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从认真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持续关注公
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
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对于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了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
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在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的
同时,为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中义
                                                       2022 年 4 月 11 日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德芬)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
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参与表决或
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
本人列席了 2 次。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法律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
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5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6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购买房产暨关联交
易、会计政策变更、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
相关条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的建
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在 2021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
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
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工
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客观、公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德芬
                                                       2022 年 4 月 11 日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华)

    本人作为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1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现场出席参与表决或
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
人列席了 3 次。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参会前认真审阅
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并做出独立的思考和分析;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
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本人专业知识,发表合理的意
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1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
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公司的经营活动
情况,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
况如下:
    1、2021 年 2 月 5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本人对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4 月 6 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购买房产暨关联交
易、会计政策变更、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
计机构、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
相关条款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
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3、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一直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1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
的精神,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建华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