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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仲景食品:关于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300908           证券简称:仲景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8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
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
    2、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为双方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
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
承诺。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具体投资计划,实际投资时间尚未确定,具体产能建设
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3、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
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
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4、本次签署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从长期
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6、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
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
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签署《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公司
拟在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投资建设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项目占地约 530
亩,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 15 亿元,计划分三期投资建设。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
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对方名称: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联交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履约能力: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
本着“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相互考察,充分了解,积极协商,就乙方
投资建设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园”)相关合作事项签订如下协
议:
    (一)项目投资概况
    1、项目名称: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 15 亿元,计划分三期投资,西区为一期,东区为二、
三期。
    (二)项目选址和规划
    1、产业园选址为南阳市新区大道以南、东环路以东、信臣路以北、白桐路
以西区域,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2、产业园内道路、干渠、绿地、加油站等以市规划委新批的规划为准,厂
区内规划另行设计。
    3、产业园内公共绿地规划用途不变,如果变更为经营用地乙方优先获得使
用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实际用地分为东西二块,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甲方实行“标准地+
代办制+告知承诺制”模式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为 50 年。
    2、根据实际情况土地招拍挂分期进行,甲方积极协调市政府和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力争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之前发布一期土地的招拍挂公告,并及时办理
相关用地手续。二期土地出让手续力争于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完毕。
    3、每期项目开工前,甲方负责连接至食品产业园项目区红线外的主路畅通
和水通、电通、气通,排水排污管网畅通。
    4、甲方负责公共绿地和白桐干渠的建设与维修,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
用,乙方协助管理。
    5、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按照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
计配建员工宿舍楼和专家公寓,乙方不得违规作为商品房出售。
    6、在项目建设期间,对仲景食品产业园的建设行政收费,属于示范区权限
范围内的,一律予以减免;不属于示范区权限范围内的,示范区负责积极与上级
协调,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享受优惠的享受优惠。
    7、项目奖励等按照甲方招商引资文件执行;在项目竣工投产前如遇优惠政
策调整,可执行最优惠政策,但乙方不重复享受优惠。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项目投资:乙方负责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确保每亩投资强度达到
234 万元,逐年亩均税收达到 18 万元。
    2、环保要求:乙方项目需通过所在地的环境评价,各项排污及排气等环保
指标达到并通过环评验收。
    3、项目建设:乙方项目严格按照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建设;
一期项目从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起计算,建设期不超过两年半,二期项
目力争在一期项目完成后三年内建设完毕。
    4、法律法规: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守法经营,照
章纳税,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资及经济指标统计、上
报等方面的工作。
    5、乙方需在甲方辖区内注册公司,承担该项目的实施。甲方在此确认并同
意,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乙方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的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
乙方和前述所设立公司需就其履行本协议共同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
    (五)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各方应积极遵守约定,全面、实际、适当履行本协议;除不可
抗力外,一方违约造成对方工作被动或损失,应予赔偿。
    (六)其它事宜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2、本协议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法律法规执行。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因客观原因导致未能供地,则本合同不再履
行。
    4、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
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南阳市是河南省副中心城市,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豫鄂陕交界地区区
域性中心城市。公司本次拟在南阳市投资建设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旨在充分利
用南阳市人才、资源、交通区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加快提升以调味
品为主的健康食品产业规模,形成公司从西峡到南阳,从郑州到上海的跨越式发
展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
坚实的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合
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
    2、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为双方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
拟定的初步规划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
承诺。公司目前尚未制定具体投资计划,实际投资时间尚未确定,具体产能建设
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3、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依法通过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
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
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
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前置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履行完毕及所需要的时间存在不确
定性。
    4、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从长期
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5、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
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仲景食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