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仲景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 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是双方基于自愿、公平、合理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未 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张中义、张德芬、叶建华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