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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0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2020年12月4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萱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修订
相应的《公司章程》,完成所需办理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
24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38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
由11,250万元变更为15,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1,250万股变更为15,000万股。公
司股票已于2020年11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最终工商登记主管
部门核准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
变更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04)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
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114.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90.04万元,置换总额共计人民币1,604.3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该事项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6747号《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
005)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
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及年产
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

    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计划在现有技术实验办公楼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
建成后总实验办公楼面积达到4500平方米,建设内容有:扩建现有技术实验办公
楼,购置国内外先进的成套实验设备,并建立配套实验室、专家办公楼,聘请国内
外知名专家开展课题研究。建成后公司将具备一流水平的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
在润滑油添加剂领域产品的检测与研发能力上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可大大提升新
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该项目总投资13500万元,建设周期
12个月,拟于2021年底完工。

    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位于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
路北,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该项目在原厂区内对润滑油添加
剂系列产品项目进行技术改造,通过生产线技术设备革新,完善试验、实验和检测
没备能力,增加环保处理设施,调整温度压力等工艺参数,筛选更为先进的催化剂
品种,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质量稳定性,使得生产效率提高。项目建成后形成15200
吨/年润滑油添加剂产能,分别为2800吨/年工业用油复合剂系列产品、2400吨/年有
机钼和磷酸脂抗磨剂及粘指剂生产线、10000吨/年烷基水杨酸钙等生产线及配套设
施。项目投资额3500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拟于2021年底完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具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进行增资,符合《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投资
收益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2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
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
种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4:30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