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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0-12-10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
12月25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0年12月8日经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议案》

    2、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
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新乡市瑞
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
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
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股
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1.00                                                       √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
         2.00                                                       √
                   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3.00                                                       √
                   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00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00      会议事规则>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7.00                                                       √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8.00                                                   √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的上午9:30-11:30和下
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
编:4537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4、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
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 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温馨提示:鉴于防疫的需要,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当做好健康筛查,符合
当地适时发布的新冠疫情防疫要求。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尚庆春

    联系电话:0373-5466662 传真:0373-5466288

    联系地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

    2、 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七、备查文件

    1、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910,投票简称:瑞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1.00                                                    √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科研中心及年产15200吨
           2.00                                                    √
                  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3.00                                                    √
                  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00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5.00                                                    √
                  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00   会议事规则>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7.00                                                    √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8.00                                                    √
                  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100代表总议案,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2)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2
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
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代理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备注

注:

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附件三: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贵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该列打“√”的 同    反   弃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可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00                                                 √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科研中心及年产
  2.00 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技术改造项           √
       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0                                                 √
         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4.00                                                 √
         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5.00                                             √
         管理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6.00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      √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新乡市瑞丰新材料
  7.00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新乡市      √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8.00                                             √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
进行表决。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
选其一, 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4、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
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